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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圖書委員會組織章程
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學系設備圖書委員會組織章程 9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41102 第一條 為協助規劃與處理本系圖書儀器採購與管理,特設設備圖書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二條 本會置委員三至五人,系主任為當然委員,其餘委員由本系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推舉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 第三條 本會置召集人一人,由委員互選之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 第四條 本會之工作如下: 一、協助規劃本系圖書儀器設備之採購。 二、協助處理本系圖書儀器設備之保管與使用。 三、其他有關圖書儀器設備之事務。 第五條 本會開會之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,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。 第六條 本會之決議,須經系務會議通過始生效。 第七條 本章程自系務會議通過後生效,修正時亦同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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